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经前郭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来(返)前人员未如实上报行踪轨迹的实行有奖举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举报对象 对所有境外、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来(返)前人员,目前尚未按规定向所在乡镇和村(社区)登记报备纳入管控人员。 二、举报方式和要求 1、举报受理单位:前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举报—。 2、举报线索时,应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等信息,并留下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 3、举报的事实应客观真实,不得虚报、伪报、谎报、诬告。 4、对恶意举报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。 三、奖励标准及领取方式 每提供有价值线索1条,奖励人民币元。 1.奖金领取方式:县防控办通知举报人带本人身份证至县防控办领取奖金,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领取,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 2.举报人就同一线索多次举报的,只能获得一次奖励;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,只奖励第一举报人,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。 四、其他事项 举报受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受理的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,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、单位和其他情况,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 前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28日 来源/前郭发布 免责声明:扶余百姓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