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/6/12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点击: 61 次

-广告-

回复领取全年时政

点击预约年公告提醒服务

回复领取专属头像

分享本篇博文一起换头像吧
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,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到扶余干事创业,蓄智助力扶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决定开展优秀人才“雁归来”计划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一、引入条件(一)主要对象在扶余市域外工作的公务员(参公人员)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。(二)资格条件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,理想信念坚定,道德品质良好,热爱扶余,关心扶余发展,爱岗敬业,遵纪守法,作风务实正派;2.公务员(参公人员)应为科级以下,年龄不超35岁,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;3.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为科级以下,年龄不超35岁,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,且所在现职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。特别优秀、急需的特殊人才或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;4.进入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有关规定,具备公务员身份,且已在省、市登记备案;5.教师应具备师范专业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;6.医疗护理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(护师)执业证书;7.公务员(参公人员)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;8.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,按照个人思想政治素质、毕业院校、专业特长、岗位技能和工作能力,实行优中选优、择优引进。二、不予引进的情形1.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;2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;3.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、影响期未满的,或已解除,但影响较大的,或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,侵占公私财物等性质和情节的;4.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;5.按照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,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新录用(聘用)人员试用期的;6.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。三、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原则:身份相符、人岗相适、对等对口、空编安置原则。1.公务员(参公人员)对等对口安排到有空编的相应单位工作。相应单位无空编的,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有空编的同层级、同类型单位工作,且自愿接受统一调剂安排;2.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对等对口安排到相应有空编事业单位工作。相应事业单位无空编的,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有空编的同层级、同类型、同开支渠道的事业单位工作,且自愿接受统一调剂安排;3.引进人员在扶余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。四、办理程序1.个人申请。本计划实施范围内人员自愿到扶余市工作,由本人向扶余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,并提供个人有关材料扫描件(详细见附件),发送至扶余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,邮箱:fyrcb

.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  • 网站首页
  • 网站地图
  • 发布优势
  • 广告合作
  • 版权申明
  • 服务条款
  • Copyright (c) @2012 - 2020



    提醒您: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